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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6
刑法中對累犯規定是否違憲?
司法院於民國108年1月15日召開解釋刑法累犯加重處罰規定是否違憲說明會,主要爭點集中於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受刑人於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將加重本刑二分之一,其規定是否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又不區分再犯犯罪行為類型、罪責、情節輕重,是否違反罪責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平等原則及法律明確性原則?又同法第48條規定判決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可依前條規定更定其刑,是否有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茲以圖表整理如下:

 
據此,未來實務對於累犯適用的發展,係為司法上值得觀察的一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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