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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放寬銷售對象,專業投資人也可購買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乃係公司改善財務結構及籌措資金之重要工具,為推廣此類金融產品,遂放寬銷售限制,為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修正「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第2條及第10條條文」,放寬投資限制以增進國內債券市場之發展。
放寬投資限制後,未來投資主體不再僅限於專業機構投資人,亦允許有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所稱之專業投資人購買,俾利提升國內金融債券市場之發展。
值得注意者新規定下,除放寬銷售對象外,亦放寬投資項目及匯入金額,將可投資經政府核准有利於國家建設或產業發展之基金及公司債等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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