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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3
立院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 強化公寓大廈之安全
2021年10月高雄發生城中城老舊公寓失火事件,導致許多住戶因此喪命。立法院於今年4月2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將來凡是認定有危險、年久失修之公寓大廈,必須限期成立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若未成立則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以強化安全維護之管理機制。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規定,為落實此次修法之規定,一律限期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報備。
除此之外,亦增訂地方政府應協助此類建築物之管委會成立,以強化共用部分之修繕、維護與管理、公安檢查以及消防設備檢修等管理方法,事先做好安全維護之準備,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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